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歷代神仙譜下篇-14謝自然

轉載自---《臺灣仙道學術資訊網》

歷代神仙譜下篇

李永霖先生編篡
洪碩峰先生審訂

十四、謝自然

謝自然(《混元聖紀》、《神仙通鑑》七八O—七九五),蜀人,唐建中初(西元七八O年)誕生,生性潁異,不喜葷血,隨母游大方山,見老君古像,遂禮拜而不願下山,於是居住在山頂,常誦道德、黃庭。

年十四,因食稻米飯,見是生虫,此後即絕粒不食,嘗食皂莢湯,因致吐痢,遂改食柏葉,一年後,柏葉亦不食,九年外,更不飲水。

曾以大道難遇,欲求真仙於蓬萊,乃自備舟楫入海,涉洪濤,直往而無懼,至一山,遇道士言天臺有司馬子微,身居赤城,名在丹臺,自然乃束裝而回,訪司馬子微於玉霄峰,得受真訣,辭歸默修。

東嶽夫人與諸仙時降其家,勸以香湯沐浴,不得用乳頭香,並云:上天自有真仙,非鬼神之類,上界無削髮之人,得道之後,悉皆冠履仙裝也。凡齋食,宜潔淨器皿,諸神每齋觀,深惡不潔。

貞元六年(西元七九O年),刺史韓佾疑其妄,閉禁於北堂東閣,累日方開,見謝女聲音暢朗,佾大驚,即令女自明師謝自然焉。

謝父宦遊多年,歸見自然不食,怒曰:我家世業儒,何得有此妖惑,乃鎖之於室中四十餘日,自然益加爽秀,其父驚異之。

貞元九年(西元七九三年),李堅來守縣州,自然告云:居城郭非便,願依泉石,於是李堅更築室於金泉山移居之。

謝自然絕粒凡十二年,知李堅崇尚至道,曾語之,謂服藥修道,事頗不同,服柏可絕粒,山谷者可服,近墳者不宜,石上者尤佳。修道者不可居城郭,以具葷腥,仙靈不降也。煉藥飲食,宜用泉水,惡井水。凡服氣,先調氣,次閉氣,出入不由口鼻,令滿身自由,則生死不能侵。

《神通通鑑》謂貞元十一年(西元七九五年)乙亥正月十二日辰時,於金泉道場,白晝輕舉,州人盡見。

《混元聖紀》及《真仙體道通鑑》則載:德宗貞元十年甲戌(西元七九四年)十月十六日,果州南充縣金泉山女冠謝自然修道功成,白日飛昇,後三月(《通鑑》謂三日)自然再自天降,謂刺史李堅云:恐世人不信有神仙之事,故暫未語君,言訖又昇天而去,李堅以表上聞,德宗賜詔褒諭曰:

所部之中,靈仙表異。
玄風益振,至道彌張。

並令於道場祠之。

韓昌黎(西元七六八—八二四年)有詩紀之,前則敘事,後為譭謗。

按:謝自然如生於七八O年,則不能師事司馬子微(西元六四七~七三五年)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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